关于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的公示
作者: 美院记者 / 2020-11-25 / 阅读:次
根据《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07〕7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35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复核等程序,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11月25日至11月27日止。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3753780(学生科) 纪检邮箱:ns3721@163.com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2020-2021学年助学金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