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美院〔2019〕32号
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019年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系、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福州大学关于扎实推进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福大政〔2018〕1号)和《福州大学关于建设新时代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的实施意见》(福大政〔2019〕1号),推动学院一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大力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促进福州大学“双一流”建设。经2019年4月2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2019年 第7次)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各系、教学部应加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举措的系统化,并将其落实到本科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促进新时代学院本科教育发展变革由量变向质变转化,加强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教师编著更多具有学院特色的学科基础教材、满足本科教学改革需要的优质教材等。
各系、教学部要高度重视此次立项工作,切实加强系部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结合本系部教育教学现状和建设方向,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准的优秀课程教材成果。
二、立项范围和重点
1. 立项范围
申报项目应保证内容导向正确,无意识形态问题和涉密事项,能够充分反映学院专业建设和特色课程建设发展的最新方向和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能够对学科建设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的教材。申报项目(含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原则上应对应学院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课程,不含教学参考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等辅助教材。
2. 立项重点
(1)基础学科经典教材;
(2)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3)适用于学院文化素质教育的优秀教材;
(4)反映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
三、立项条件
1.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立项教材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已入选院级及以上各类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目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要求及项目管理
1.申报要求
(1)以系(部)为单位申报,不接受教师单独申报。各系(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完成排序后向教务科进行申报。教务科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2)申报书中研究内容、工作方案等内容请具体填写,切勿空泛。
有以下情况的本次不予以立项:
(1)在一年内有调离学校等可预见的人事变动人员的项目;
(2)与已经立项的各级教改项目内容重复的项目。
2. 项目管理
(1)2019年计划立项建设10个“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项目”,每项支持出版经费1-2万元。教材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出版、召开编辑会议和调研审稿等,不含酬金。
(2)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起至2020年4月。
(3)经费: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计财处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执行,具体由立项负责人负责,经所在系(部)审核。
(4)管理:项目采取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各系部在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要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和实践条件。学院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5)结题:2020年4月底,结合学院经费绩效考核工作,教务科统一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准予结题。
五、材料提交及具体安排
各系、教学部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1)、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发至youweih@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科。
联系人:黄有为
电话: 3753775
附件:
1、各系申报2019年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
2、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019年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