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1-14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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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特色创新创业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教【2017】3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以及福建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发展,强化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根本性和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鼓励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主持和承担本科课程,将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促进科教融合,打造能够代表福州大学水平、与福州大学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办学目标相适宜的、彰显福州大学优势与特色的全方位融入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特色创新创业课程遴选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内容

福州大学特色创新创业课程包括“十大跨学科创新创业课程”“学科特色创新创业课程”两种类型的课程。

二、课程建设目标

1.“十大跨学科创新创业课程”旨在顺应当前学科交叉和产业跨界的趋势,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搭建跨学科人才培养平台,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学生批判性、创新性、发散性思维和“跨界能力”。

2.“学科特色创新创业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认识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基本规律的能力、运用科学方法论和批判性创新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体认全球化时代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关系的能力、利用学科和行业前沿知识进行商业应用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课程建设要求

“1.十大跨学科创新创业课程”应组建由院士、长江学者、杰青获得者、在创新创业领域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资深专家、以及其他各类知名教授和学科带头人领衔的跨学科教学团队,联合研发、打造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课程。课程教学内容要广泛吸收和整合各学科国内外先进研究成果,体现各学科领域前沿,注重各学科内容衔接和“碰撞”,促成“化学反应”,同时要充分挖掘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以开拓学生视野和思维方式。

2.“学科特色创新创业课程”由一般三大模块构成:社会研究与全球视野、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学科前沿与商业应用,各专业可选取其中一至两个模块申报建设。

“学科特色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团队应包括学科领域中知名教授或学科带头人、有丰富创新创业经历的教师等,课程负责人应由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较高教学热情、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3.两类课程均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明确课程分工和授课学时分配,课程负责人必须在课程中承担一定学时的授课任务。

4.两类课程建设要求做到6个“精心”:即精心组建教学团队、精心组织每堂课的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每堂课的教学问题、精心组织每次的师生研讨、精心选用每个教学案例、精心设计课程的考核方式。

5.两类课程均要求列入2017级培养方案作为必修课程,各专业可根据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对原有的专业必修课进行改造提升,如将原有《学科导论》或《专家系列讲座》进行改造提升后建设成“学科特色创新创业课程”。申报时应有具体课程名称如《材料科学前沿与商业应用》、《金融产业创新》等。

四、立项数量和资助政策

“十大跨学科创新创业课程”拟立项10门,每门课程资助经费为5万元,课程实际开出后,前三年每年给予教改绩效奖励60分,课时工作量按三倍计算;“学科特色创新创业课程”拟立项30门,每门课程资助经费为2万元,课程实际开出后,前三年每年给予教改绩效奖励30分,课时工作量按两倍计算。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团队填写《福州大学特色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上报学院。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书中写明学院保障措施和意见。各学院将申请书及汇总表于3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教改办公室,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yk@fzu.edu.cn。申报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2866859。

六、福州大学特色创新创业课程参考名称

1. 大学生创新与创业

2. 能源及环境催化材料前沿及产业

3. 物流产业的变革与展望

4. 金融产业创新

5. 数学与大数据的未来

6. 物理学的新启示

7. 生物技术产业的变革与展望

8. 工程创新素养与训练

9. 材料科学前沿与商业应用

附件:《福州大学特色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略)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