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9-29
  • 美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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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教育厅发来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6〕67号),请参照上述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人应为我省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 优先资助在本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

  3.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立项程序

  1.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2. 因省教育厅规定了我校的项目推荐数,因此每个学院、单位只能申报二个项目。

  3. 学校根据本校限定项目推荐数,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4. 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学校对获立项资助的课题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

三、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报送材料包括:1. 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每个单位一份、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2,每个项目一式两份);

各学院、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有关纸质材料务必于2016年10月12日(周三)前报送科技处,电子材料发送至 fdkjcxm@126.com

 校科技处联系人:周欣荣  2286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