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3-03
  • 美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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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

                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5-01-21 10:28:030  )
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有关成果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2、申报者须填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2015年3月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3月22日网上申报截止。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材料统一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文件袋正面贴上《申报评审表》的封面,如多袋请标明(一)、(二)等。
(5)《申报评审表》电子文档发送至:kycs@fzu.edu.cn。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其他
1、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
2、申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可参见“社科网”【通知公告】栏目中的《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附件1: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3: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答疑


校社科处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