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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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地方高校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2023年2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 2月28日网上申报截止。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

  (二)申报者须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校社科处。申报者个人无需登录申报系统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申报名额择优推荐上报,拟推荐上报的申报成果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材料装袋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文件袋正面贴上《申报评审表》的封面,如多袋请在封面上标明:共X袋(第一袋)、(第二袋)等。

(二)电子申报材料: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夹名称,内含申报评审表(须是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的Word文档)、申报成果全文(pdf文档)及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文档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申报成果清单》电子文档压缩后发送至:42880873@qq.com电子材料学院科研办提交学校社科处统一上传申报系统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及其他

1学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上午11时

2因省教育厅申报通知尚未发布,如有新的要求将另行补充通知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59122865051

院科研办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923753799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4:申报成果清单



院科研办

20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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