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评奖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填写作品申报表一式2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填写《申报作品授权书》,由创作生产单位或作者签名盖章。
3.申报作品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展览过的证明材料。
4.同一作者只能申报1部作品(包括与他人合作)。
5.与省外作者或文艺单位合作的文艺作品,我省人员或单位应是第一作者、第一出品单位,拥有作品版权和奖 项申报权。两人以上合作的作品,由第一署名人提出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应出具联合申报证明。
6.具体要求:
(1)文学、文艺评论类作品提交作品10份,其中至少1份 为原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本人文章首页,报纸报头、本人文章版面。
(2)电影、电视剧、舞蹈、杂技类作品提交U盘2份。
(3)戏剧、曲艺、广播剧类作品提交剧本、U盘2份。除话剧外,其他作品需有字幕。
(4)音乐类作品提供歌谱(简谱或五线谱)10份、U盘2份,歌谱上不体现词曲作者、演唱者等信息。
(5)美术、书法、民间文艺类作品以原作参评。如原作被收藏,需提供16寸的作品照片和收藏证书复印件。申报作品原件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退回。
(6)摄影类作品提交16寸照片,不装裱。
(7)文学、美术、书法、民间文艺类请在作品背面或底部, 其他类作品请在U盘上用标签注明:参评类别、作品名称、申报单位。
7.申报荣誉奖作品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8.各单位申报参评作品不超过2部,并做好排序;同时需填写本单位申报作品汇总表、荣誉奖作品汇总表各1份,并加盖公章。另需汇总提供每部作品(荣誉奖作品除外)申报表、授权书电子版,文件为JPG格式,以“参评类别+作品名称+申报单位+申报表/授权书”命名。
9.学院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11点。
10.申报材料须在学院截止日期前报送至科研办,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42880873@qq.com。联系人:巫老师,电话:3753773。
附件:
1.《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2.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文学、文艺评论类)
3.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类)
4.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戏剧、曲艺、杂技类)
5.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音乐类)
6.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舞蹈类)
7.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美术、 摄影、书法、民间文艺类)
8.申报作品授权书
9.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申报作品汇总表
10.福建省第十届百花文艺奖荣誉奖作品汇总表
院科研办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