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06
  • 美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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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插班进修生(非学历学位教育)招生通知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插班进修生(非学历学位教育)招生通知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每年酌情考核招收录取少量插班进修生。为加强规范学院插班进修生的招生与教学管理,维护学院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合法权益,结合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插班进修的性质

插班进修生为非国家普通统招计划的学员,插班进修学员编班入统招本科班级,使用普通本科教材,按照四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及考试。学院参照《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教学管理。进修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本科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无心理疾病、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4.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含)

5.掌握一定的美术绘画功底或长期从事根雕、玉雕、剪纸、漆艺等工艺美术相关职业,无色弱、色盲

6.疫情防控要求:应完成新冠疫苗的全程接种(特殊情况应做出书面说明;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目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全程免疫需接种2剂次,重组新冠病毒(CHO细胞)需接种3剂次)。提高防护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出入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来校前备好体温计、备足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来校途中做好全程防护。

(二)报名资料:

  1.完整填写专业插班培训(非学历学位)入学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正反面),户口页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3.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含)毕业证书复印件;

4.从事美术、设计相关职业的工作证明1张(针对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

  5.《体格检查表》县(含)级以上医院的原件一份;

6.所在街道、居委会或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表现证明;

7.本人独立完成的人物速写和色彩作品各一幅(均为8开用纸);

8.U盘,存储有考生人物速写和色彩作品的绘画过程完整录像视频(MP4、AVI、3GP格式均可),所有文件需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命名,RAR格式)。视频要求:速写不超过30分钟,色彩不超过120分钟,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剪辑处理,两幅作品可分别录像。视频画面内必须出现考生写生绘画时的全景(含可识别的绘画者头面部(不得佩戴口罩、帽子)、正在绘制的作品画面、写生绘画对象);

9.艺术类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达210分及以上者无需寄送7、8材料,提供省统考成绩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202192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教务科:

咨询电话:+86(0)592-3753739   林斌老师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号楼106(邮编361024)

三、录取办法

1.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专业考核达标标准:人物速写和色彩两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达到120分以上(含120分),且两个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3.学院组织报名者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4.以上测试均通过后按年度进修生招收计划名额择优录取。

 四、学习方式与期限

    插班进修学生持听课证,根据所学专业与本科统招学生一起进行课程学习、活动。

学习期限为1至4年

五、收费标准

(一)进修插班学费: 15000元/学年

注:开课后学员自动退学及受处分勒令退学者,学费不退。

(二)教材费:按实际领取教材收取。

(三)住宿费:

根据申请,在有空余的情况下可安排学生宿舍,1学年住宿费收取1300元。

六、管理细则

(一)入学与注册

凭进修录取通知*入学手续,入学时须本人如实填写《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插班培训进修生(非学历学位)学籍卡》(附件2);并与学院签订《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插班进修学员安全责任书》(附件3)。

(二)在校学习期间管理

1. 学员学习期间同在校生一致遵守学院日常教学与住宿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守《福州大学学生手册》,《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福州大学考场规则》,《福州大学网站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试行规定》,《福州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福州大学教室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2. 插班进修生应佩戴证件在指定编入的班级上课,不允许随意跨班级、跨专业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参加各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记录个人学业档案。

(三)奖励与处分

1.学院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并授予“优秀学员”称号。

2.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学校及学院纪律行为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开除。

七、结业

    (一)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专业进修计划全部课程的学习并且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本科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盖学院红印)和“课程进修成绩单”(盖学院教务科红印)。

    (二)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未能修满专业进修学分但课程成绩合格者,只颁发进修课程的“课程进修成绩单”(盖学院教务科红印)。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