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美院〔2018〕46号
关于公布《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工作的管理,根据《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福大研〔2018〕38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研〔2018〕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18年9月13日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以下简称推免特长生)工作的管理,使我院推荐“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第二条 业务条件
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对于有推免特长生,可不受《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福大研〔2018〕38号)业务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排名要求是: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且不能有挂科。
(二)在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等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得全国金、银、铜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35%(金奖)、前25%(银奖)、前20%(铜奖)的本科生,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和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该政策从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第四届国赛起执行。
2.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科研成果,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一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类别严格按照《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福大人〔2017〕182号)认定】;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5万字及以上专著或100幅以上的画册。
3.在读期间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4.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金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
5.作品获文化部组织的全国美展入选及以上奖项(获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
6.获得由国家部委组织的全国性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赛事一等及以上奖项(获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
7.获得全国一级协会或学会主办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赛事的一等奖、特等奖奖项(获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
第三条 最终推免名额
每年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特长生总名额,以不超过当年学校下达给学院推免生总量的10%为限,且每个专业最多不超过1人。
第四条 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推免特长生条件的学生,凭本校本学科专业三位正教授推荐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申请(提交材料包括三位正教授推荐信原件,各类获奖证书,专利、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同意推荐意见是否超过2/3(含2/3)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的依据。
3.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
经过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学生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4.公开答辩。
学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程序:推免特长生申请者主要针对“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进行报告;专家审核小组成员提问。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对答辩过程要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最后在评分表上签字存档。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答辩者的成绩,最后根据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5.答辩结果公示。
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6.综合能力面试资格。
公开答辩后,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美术类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两个考核组排名第一、设计类专业考核组排名前两名的推免特长生申请者,获得参加综合能力面试考核的资格。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要求详见学院网站上的《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福大研〔2018〕38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研〔2018〕57号)两个文件及学院的相关通知。
7.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学院将获得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申请者的成绩,最后根据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不超过推免总量10%的学生与所在专业推免名额排名最后一位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再根据两名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申请者的成绩,最后根据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最终推荐结果并将推荐意见上报学校。
第五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