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机关各部门团工委、各单位团工委: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这重要的历史交汇点,为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在我校青年学生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我校青年学子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服务奉献,团结广大团员青年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展现青春担当,现决定开展2021年校“五四”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青年教职工
二、评选类型
(一)青年五四奖章:14周岁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出生),在福州大学学习工作的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二)先进个人(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
(三)创新创业标兵(学生):单独评选,不计入本科生先进个人(学生)评选。
(四)向上向善好青年(教师):创新创业类、优秀团务类、社团指导类。
(五)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评选比例
(一)青年五四奖章
各学院、各机关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最多可推报“青年五四奖章”1名候选人选,无合适人选推报的,请书面说明。
独立学院指标单列。
(二)先进个人(学生)
1.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四项表彰总数:本科生表彰总数不超过本科生总人数的10%(本一批以外不超过8%),研究生表彰总数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5%,校级学生组织表彰总数不超过组织学生总数的10%。
2.先进个人比例:先进个人中三好学生占15%、优秀共青团员占35%、优秀共青团干部占25%、优秀学生干部占25%。其中,获评2020年度“超星团支部”的团支部在名额分配上可适当倾斜。
3.“十佳大学生”(同时获得厦航奖学金)、“十佳共青团干部”以及“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团员数大于2000人的学 2000人的学院三项均可申报1名候选人。
(三)创新创业标兵(学生)
按照申报人数择优评选。
(四)向上向善好青年(教师)
创新创业类(专业教师名额大于50%)、优秀团务类、社团指导类,团员数大于2000人的学院三项均可申报1名候选人,团员数不足2000人的学院可择两项各申报1名候选人。
独立学院指标单列。
(五)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表彰总数:团委表彰总数约占我校学院团委总数的20%。
2.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数:五四红旗团支部约占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评选。经审核,不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须于4月9日前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fzu_xtwzzb@163.com,纸质版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步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31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青年五四奖章的上报材料为:汇总表、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分装报送。
五四红旗团支部、除“十佳”系列以外的先进个人的上报材料为:汇总表、申报表,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分装报送。
向上向善好青年的上报材料为:汇总表、申报表、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分装报送。
三个“十佳”候选人的上报材料为:汇总表、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获奖证书复印件、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纸质版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分装报送。
创新创业标兵候选人的上报材料为:汇总表、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分装报送。
2.上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u_xtwzzb@163.com。各单位应注意材料上报要求,上报材料不全、不实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 系 人:林能焰
联系方式:13075803198
五、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先进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下设评选先进工作办公室。
六、附则
因考试(考查)作弊或其他违反《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而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先进个人评比,已获得往届先进个人者荣誉自动作废。
附件:1.校级青年五四奖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条件
2.各学院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校级青年五四奖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创新创业标兵相关表格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