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2-24
  • 美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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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加大我院人才培养和文化科技创新创业成果培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就做好2019年度本科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照文件

严格依据《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本科生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校美院〔2019〕2号)(附件1)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申报:凡符合评奖条件者可自愿申报。申报者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的获奖证书和正式表彰文件。

2.评审:辅导员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并参照《学院审核注意事项》(附件2)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报学生工作组审核。

3.公示。

4.奖励:奖金由学院统一发放。

三、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2020年12月24日—12月31日;

辅导员审核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学院评审时间:2021年1月5日;

电子版(纸质)材料上报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四、注意事项

1.辅导员在审核时,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予以审核;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盖章后,以辅导员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组,相关材料的报送格式见附件3,对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予以退回;如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明显或较大失误,将追查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各类获奖证书以2019年度为限,其余年度不予受理。

3.个人和团队分开申请,团队只能由队长提出申请,队长在团队申请界面将所有队员的信息一并提交,其他队员不得重复申报,若经发现,取消全队人员申请资格。

附件:

1.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本科生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2.学院审核注意事项

3. XX学院+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zip

                                    学生工作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