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人事管理工作,根据《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20年度非编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当年度12月31日在聘的非编人员,不含返聘教师、非全日制用工。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待聘人员、聘用未满3个月者可不参与考核,当年度辞职人员可直接提交考核表。
二、考核岗位及等次
考核内容为非编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能”主要包括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勤”主要包括出勤情况、落实工作积极性等;“绩”主要包括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等;“廉”主要指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廉洁自律。
1.考核方式
年度考核按岗位类别进行,分思政类、教学类,管理(含教辅)类等三组进行。
(二)考核等次
分别根据思政岗、教学岗、管理服务岗(含教辅岗)三类岗位人员数的20%确定优秀人数(其中教务科、科研办、漆艺系、服装系、产品设计系等管理服务岗人员单列按照20%确定优秀人数),并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别排序确定优秀人选;其余非编人员确定为合格,但考核成绩若为70分以下、60分以上的则确定为基本合格,考核成绩若为60分以下的则确定为不合格.
2.具体程序
非聘人员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采取测评、日常工作检查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总结:非聘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对照考核内容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填写《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非聘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或《福州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
(二)进行测评: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被考核人员的服务对象或本部门人员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测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思政、教学类人员由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测评;
2.管理(含教辅)类人员,由测评对象所在党支部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测评,测评人按照《考核测评表》对测评对象进行无记名评分,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少于应参与测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考核测评采用加权平均值的计算办法计算测评得分,考核测评表设置四个选项,即“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档,四个选项的分值依次为100分、85分、70分、55分。
(三)日常工作检查和校职能部门考核:日常工作检查由被考核对象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院领导负责。辅导员的校职能部门考核由分管院领导负责联系落实,并提交考核结果。
(四)各系列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以及建议优秀人员名单,经考核组组长签字后汇总报院人事部门,院人事部门复核后,报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五)学院对非编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
四、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31日前非编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2021年1月6日前完成对非编人员进行测评、日常工作检查和校职能部门考核、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根据测评及考核情况填写《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非编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或《福州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
3.2021年1月8日前各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以及建议优秀人员名单报送至院发规科。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加强考核领导,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实施本单位考核工作,切实把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使考核工作成为教职工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
联系人:朱筱薇、张友恭,联系电话:3753064。
附件:
1.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非编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2.非编人员(教学类)年度工作考核表
3.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
4.非编人员(管理服务类)年度工作考核表
5.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人员名单
6.考核测评表
院发展规划科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