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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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35号,附件1)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08〕63号,附件2)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一)我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

(二)我校编外聘用的无证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我校,人事档案在我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我校教学时间满1年;与我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二、主要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实名报名。请申请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3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得补报(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3)。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见附件4),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5)并于10月8日前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初审时间安排在10月9日-12日;学校审查时间安排在10月13日-17日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注意:每位教师提供2张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规格是4.8*3.3cm(裁掉白边后),照片背面需要注明单位、姓名;打印成不干胶照片(背面可撕下后粘贴)。

(二)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渠道申请教师资格,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在其它省份、其他高校)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

(三)遗失教师资格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填写《高校教师资格*理审批表》(见附件6)。

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将网上申报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告知所有申请人员,并于10月1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7)报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相应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rscwhs@fzu.edu.cn。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吴红珊、阙珊珊   联系电话:22865283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