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全职在福州大学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岗位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今年奖励30名,其中经济与管理学院4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3名、学生政工干部6名,其它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
2.奖励标准:每人奖励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4.有与本职工作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到本职工作实践中。
5.同等条件下,在创新创业研究、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表现优异,或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申请表》,并附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2.单位初评。各学院、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评审条件,推荐1~2名教师并按排名先后顺序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厦航奖教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审批。
(四)、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的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五)、材料报送
请申请教师于6月29日16:00前将教师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汇总表》、《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汇总表》送至学生科 陈行炜老师,联系电话:18259463932(教师上交的所有支撑材料须与各类申请表、汇总表中的信息内容一致),
附件:
1.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申请表
2.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