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人事管理工作,根据《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院聘人员工作考核方案》(2016年12月修订),现就2019年度院聘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内全体院聘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或待聘人员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岗位及等次
考核内容为院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能”主要包括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勤”主要包括出勤情况、落实工作积极性等;“绩”主要包括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等;“廉”主要指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廉洁自律。
(一)考核岗位
全院院聘辅导员、教学人员及机关教辅人员。
(二)考核等次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考核成绩虽在90分及以上但排序在该系列20%之后的仍定为合格)、合格(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基本合格(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和不合格(69分及以下)四个等级。每个系列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
三、组织实施
院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在院聘人员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采取测评、日常工作检查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三个系列分别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20日前院聘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对院聘人员进行测评、日常工作检查和校职能部门考核,根据测评及考核情况填写《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院聘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或《福州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同时做好年度总结PPT汇报准备;
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时间由各考核小组另行通知。
(三)基本程序:
1.个人准备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表;
2.对院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测评,完成日常工作检查或校职能部门考核工作;
3.院聘人员PPT述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4.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考核结果;
5.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级。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加强考核领导,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实施本单位考核工作,切实把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使考核工作成为教职工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
2020年12月25日前,须将院聘人员《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院聘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或《福州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提交至发规科(正反面打印)。
联系人:朱筱薇、张友恭,联系电话:3753064。
附件:
1、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院聘人员工作考核方案
2、院聘人员(教学)年度工作考核表
3、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
4、院聘人员(管理、教辅、工勤)年度工作考核表
院发展规划科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