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校美院学[2018] 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类别、标准及参评对象
(一)类别: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二)标准:
一等奖奖励2700元/学期;二等奖奖励2000元/学期;
三等奖奖励1000元/学期;单项奖奖励1000元/学期。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比例:
获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5%,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一、二等奖总和不超过13%。
(三)参评对象:
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各系、部将本次奖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9月20日前做好学期综合测评表和德育测评表提交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报备,组织学生本人申请,。
(二)、初选公示:各年级、部门在9月18日前做好初评结果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经审核后9月2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评选结果3天,接受学生监督。
(三)、审核报送:各年级部门务必于9月23日下午4:3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分别完成审核、汇总、材料报送工作。
(四)、组织颁奖:10月份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各系、部根据情况组织颁奖活动。
三、评选工作要求
(一)、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对已评审结果存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二)、奖学金的获奖学生,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学生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三)、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2:奖学金申请表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