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19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工作现已正式启动。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教职工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及《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并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6月21日上午12点前交至院发展规划科(联系人:朱筱薇、张友恭,联系电话:3753064),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919256866@qq.com。
院发展规划科
2019年6月18日
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的评选通知要求,一年一度的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奖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1.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奖励金额为10万元/人;
2.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奖励金额为3万元/人;
3.宝钢优秀教师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二、奖励名额分配
2019年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给我校“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名额为3名,并从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参评“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全国每年10名)。
三、评选条件
1.宝钢优秀教师奖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需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2.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
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评定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并推荐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四、评选原则
宝钢教育奖评选坚持“两个倾斜”,参评教师每学年要满足完成基础课授课64学时,同等条件下一线教师(非现职校级领导)优先。
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申请的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申请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单位推荐人选;
2.学校评审专家组进行评议,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宝钢优秀教师奖和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人选;
3.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报学校领导审批;
5.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评审、备案。
六、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宁缺毋滥(各学院、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推荐材料请不要按第一人称填写),并于2019年6月24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评审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scwhs@fzu.edu.cn(逾期未报,或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材料不全的,按自行放弃处理)。
1.《单位推荐报告》(一式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评选工作程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结果、公示情况等,此报告须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3份,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各栏目请按照规定字数填写,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3.《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请按照要求填写,加盖公章)。
4.申报人符合本通知“三、评选条件”中各项目所注明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评审表》内容中有涉及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A4纸复印装订、制作封面、目录,学院(单位)需负责核查确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骑缝章)。
特别说明: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正式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为减少申报的盲目性,学校先以书面形式进行校内初评,待确定正式申报人选后,再通知相关人员登陆网络进行正式申报。《评审表》中涉及登陆网络、照片、打印、提交材料份数等的要求请暂时忽略,申报工作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吴红珊 联系电话:22865283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
2.《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