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青年师生思想政治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向上向善”精神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学联秘书处关于实施福建省“向上向善•青马之光”领航工程之“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校团委组织开展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评选工作。奖学金、奖教金由厦门市临家餐饮投资有限公司捐赠,每年奖励金额为30万元,连续10年。现将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一)青年学生典型
奖励对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中依评选条件选出的优秀学生。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名额见附件5。
奖励标准:奖学金总额18万元,奖励60名优秀学生,每生奖励3000元。
评选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成为“志愿汇”系统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参评者年度系统记录服务时长不得低于20个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坚持诚信为本,信守承诺。
3.自觉遵规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4.注重素质锻炼。积极参加“第二课堂”、“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主动提升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参评年度的前一年无挂科(即2019年参评,2018年无挂科)。
5.热心公益事业。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服务广大青年学生,服务社会,扎实进取。注重传承文明家风,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
(二)青年教师典型
奖励对象:在职在岗的团干部、教师中依评选条件选出的优秀教职工,以及获评当年度福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者。
奖励标准:奖教金总额12万元,奖励24名优秀教职工,每人奖励5000元。
评选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学生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受到青年学生认可。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学生工作,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工作扎实有效,积极探索创新。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干。
5.热心学生工作。在动员、组织、宣传等方面工作表现突出,为学生组织、社会实践团队提供专业指导,作出积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指导教师。
青年师生典型每年遴选一次,个人参评次数不限,同一事迹不得重复参评。
二、评选程序
(一)青年学生典型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递交《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初评。各学院结合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标进行初评,提出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报至校团委。
3.学校评选。校团委组织评选小组集中民主差额评选,在校公示评选结果。
(二)青年教师典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教金申请表》,并附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2.单位初评。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评审条件,推荐1~2名教师报至校团委。
3.学校评选。校团委组织评选小组集中民主差额评选,在校公示评选结果。
三、相关要求
1.在评选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申请的学生、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3.请各学院、各单位于5月5日中午9点前统一将纸质版的《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参评学年学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汇总》以及《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教金申请表》、教师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教金汇总》送至学生科2#101(教师和学生上交的所有支撑材料须与各类申请表、汇总表中的信息内容一致)
附件:
1. 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2. 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教金申请表
3. 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汇总
4. 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教金汇总
5. 2019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