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现转发学校《关于学校关于推荐省直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请大家认真查阅,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请填报《省直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于4月12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rsczyg@qq.com.,纸质版交至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张友恭,联系电话:3753064
院发展规划科
2019年3月27日
关于推荐省直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3-27 08:31:039 点击:145)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集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的通知》(闽文旅职改〔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将征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可推荐具有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推荐办法:
(一)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经个人申请并认真填写《省直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评委库名分别填写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文物博物系列、群众文化系列)。《推荐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报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一人只推荐一个系列的评委库委员。不论是否曾推荐入库,均须重新推荐。
(二)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的《推荐表》、推荐委员人选的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各两份)及《省直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主任委员)简明情况汇总表》(一份)(单位加盖公章),于2019年4月15日前统一交至人事处聘任办(行政北楼西218),电子版推荐表及汇总表发至邮箱8298782@qq.com,联系人:刘燊、张亮,联系电话:22865285。
校人事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