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推荐院长助理人选1人,岗位职责是协助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开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年轻化,年龄40周岁以下;
2、专业化,本硕均为设计学或美术学专业;
3、高学历与高职称,硕士或以上学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4、具有教学管理等行政经验,担任过系副主任以上(含)等职务;
5、具一定的教研教改探索经验或成果,主持过至少一项校级以上(含)教研教改项目,或者获得过至少一项校级以上(含)教学类业绩表彰。
二、选用程序
1、公布。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开推荐人选的通知。
2、报名。以个人自荐或者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院党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考察。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开展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等工作,充分听取学院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4、研究和公示。拟任人选经充分酝酿后,提交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
5、任命。学院党委正式发文任命。
三、报名方式
请自荐者或者推荐单位在学院网站上下载《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干部公开推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公教2-109办公室)
联系人:学院党委办 林瑞来
邮箱:ruilailin@163.com。
联系电话:13606012059
报名时间截至:2018年10月24日
中共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