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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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办法(试行)

教师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驱动力,更在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学习生活中起着无可替代的模范作用。一位好老师可以影响学生的一生。为表彰教学功底深厚、业务精湛、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爱戴的一线教师;为发挥优秀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形成爱岗敬业、以教为荣、以教为乐的教学氛围,树立重教爱生典范。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弘扬我院教师的良好师德和优良教风,树立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好榜样,通过学生自主评选,营造尊师重教的优良氛围,建设优良教风、学风,增强学生们在校的主人翁意识,加强师生间的交流互动,展示我校优秀教师风采。

二、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2017-2018学年完成至少2门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并且教龄达到2年及以上的学院在岗在职专任教师(含思政课教师)。

三、评选条件

1、爱国爱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校纪校规,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学识广博,教学业务精湛、教学业绩优秀。善于提升学生对课程的兴趣,能够满足学生的求知欲。善于汲取或创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注重专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互相结合。

3、具有人格魅力,亲和力好。能够主动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能因材施教,受到学生的欢迎,在学生中具有影响力。

4、凡在参评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参评:

1)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负能量传导给学生。

2)本学年度总工作量未达标或教师上年度聘任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

3)教学纪律松弛,发生教学事故或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

4)不服从教学管理部门或本单位教学任务工作安排。

四、评选名额与奖金

评选出2017-2018学年“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6-12名(含各专业系教师5-9名,文史体系(部)教师1-3名)。每位获奖教师将获颁证书、奖杯和一定奖金(按2018年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认定发放)。

五、评选流程和时间安排

根据“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标准,充分尊重同学的意愿,由同学自己推举。由各个班级组织同学填写纸质的“推荐表”,进行民主投票。每位同学1人1票(推荐1名专业教师、1名文史体系(部)教师)按照程序推选出心目中的好老师。

投票时间:2018年6月17 -30日。

投票结束后,根据每位教师得票数与2017-2018学年授课学生数,计算出每位教师的选票实际得票率。各专业系(含产品设计系、工业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系、环境艺术设计系、服装与服饰设计系、工艺美术系、绘画系、雕塑系)的教师得票率在本系排位第1名,且在全体专业系教师由高到低的顺序排位前9名者,即为2017-2018学年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人选;文史体系(部)(含公共文化部、艺术史论系、体育教学部)的教师得票率在本系(部)排位第1名,且在全体文史体系(部)教师由高到低的顺序排位前3名者,即为2017-2018学年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人选。

将全院教师选票实际得票率汇总表与2017-2018学年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人选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后,确定2017-2018学年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最终人选数及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既为2017-2018学年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获奖教师。

六、表彰

本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颁奖仪式将于2018年9月教师节或年度表彰会上举行。

七、备注事项

1.每位同学选择要投票的教师范围尽量是本学年的任课教师,如本学年的所有任课教师确实没有你心目中的好老师,方可推选往年的任课教师。

2.若教师实际得票出现得票率或排名相同的情况,则以排名相同教师的年度教学业绩高低为评选排名依据。

3.评选中若出现拉票等不公正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应教师的评选资格。

4.已获得本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的教师将不再作为下一届评选对象。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