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单位有关人员:
根据《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厦府〔2016〕29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和《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等规定,厦门市决定开展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工作。现就申报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申报截止时间6月10日。
二、申报对象:我院符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规定条件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拟依据政策规定申报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或申请购买面向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的保障性商品房、或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在职在岗人才。
三、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个人根据附件2材料清单目录按顺序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6月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院发展规划办张友恭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rsczyg@qq.com 。经学院审查同意后,由学院统一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xmhrss.gov.cn/)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请人才个人认真对照政策规定条件与要求,按规定程序申报人才类型确认。厦门市近期拟推出面向高层次及骨干人才配售的保障性商品房(具体时间以市建设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届时,经确认后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可依照市建设部门公告的批次方案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院发展规划办
2018年4月18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1:《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
·附件2:《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申报表》及扫描上传材料目录附件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
附件4: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附件6:·申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