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地点
拟定于3月15日在国家大学科技园一楼报告厅召开
二、会议主题
总结2017年度科技工作及高水平大学建设科技专项成果,部署我校“双一流”科技专项工作,分析制约我校科技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推进学校科技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开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参加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全体部处负责人
3、各学院书记、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
4、省级及以上基地/团队负责人
5、全体教授及学院和基地科研管理人员。
四、福州大学科技奖励设置及评选标准
1.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优秀学院
最多表彰6个学院,每个学院奖励1万元。
评选条件:根据2017年学院高端科研工作量来评选科研组织优秀学院;以学院(单位)前五年国家级项目最大立项数为基数,依据2017年项目数超过比例来评选科技工作进步学院。
数量分配:年度科研组织优秀学院3-4个,年度科技工作进步学院1-2个,不重复表彰。(详见附件1、1.1、2、2.1)
2.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优秀基地团队
最多表彰10个基地团队,每个基地团队奖励1万元。
评选条件:主要考虑高端科研业绩:科技奖项和专利奖项、全球和中国高被引学者、SNC子刊、人文社科学部“国内顶级期刊”、“两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国际与国家标准、国际专利、国家级人才团队与基地、重点项目和成果转化、智库建设及其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等,按高端科研工作量计算。
数量分配:按标准高端科研工作量总量评选7个、人均评选3个,其中横向科研/创新创业类表彰1个先进基地,不重复表彰。(详见附件)
3.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最多表彰25人,每人奖励0.5万元。
评选条件:1.应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及学术道德修养。
2.根据个人高端科研工作量排序遴选。
数量分配:横向科研类2名(附件5),创新创业类2名(附件4),纵向科研类16名(附件1、1.1、2、2.1),不重复表彰。
五、评选程序
由分管部处根据年度绩效数据或有关办法,提出候选单位或候选人,经学院(单位)核对后,提交科技奖励评选小组评审确定后公布,并在科技大会上表彰。
六、科技奖励评选小组
组长:黄志刚
组员:商光美郭太良 高明 周训胜 林林 何小红 李立光 占永琼
秘书:林巍
七、会议安排
日期:2018年3月15日
主持:校长付贤智院士
议程:
时 间 | 内 容 | 备 注 |
14:00-15:30 | 领导讲话 | 黄志刚副校长做科技事业发展分析报告(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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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10 | 专题报告 | 1.化学学院王心晨院长报告(10分钟) 2.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中心江莉龙主任报告(10分钟) 3.纵向科研先进个人报告(10分钟) 4.横向科研/科技园先进个人报告(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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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6:30 | 先进表彰 | 1.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优秀学院 2.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优秀基地(团队) 3.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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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30 | 领导讲话 | 陈永正书记总结讲话(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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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知要求
1.各学院(单位)按照各单项评选标准组织上报相关材料;
2.2月1日前将材料一式一份(电子与纸质(盖章))上报至相关科研部处;
九、联系人
科技处林巍 22865523
社科处黄瑞枫 22865053
科技开发部郭艺 22867901
国家大学科技园江国辉 22865391
福州大学科技工作奖(横向科研类)
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深入探索符合校情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挖掘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潜力,鼓励我校科技人员更好地开展重大产学研用合作,有效提升科技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积极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借鉴推广。
二、评选原则:自由申报、专家评审、公开公正
三、评选类别
(一)福州大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横向科研类)
1、申报要求:
(1)必备条件:申请者作为负责人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项目,当年单项到校经费达理工类150万元以上(含),社科类50万元以上(含);
(2)参考条件:申请者近三年作为负责人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项目情况;当年申请者其他科研情况介绍及受表彰情况。
3、表彰形式:在学校科技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每名0.5 万元。
(二)福州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基地/团队>(横向科研类)
1、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基地/团队的骨干成员作为负责人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项目,团队成员
当年累计到校经费达1000万元以上(含);
(2)参考条件:基地/团队的骨干成员近三年作为负责人累计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项目情况;当年基地/团队其他科研情况介绍及受表彰情况。
2、表彰形式:在学校科技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每个 1.0 万元;同时,择优推荐申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评选的“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
科技开发部
2018年1月15日
关于评选双创工作优秀组织和先进个人
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双创”支撑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我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更多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双创工作,现开展福州大学双创工作相关奖项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项设置
1.创新创业优秀组织奖(校内各学院或科研平台)
2.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奖(校内在职在编老师)
二、评选条件
(一)创新创业优秀组织奖
1.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创新创业,师生参与度高;
2.积极鼓励师生创办企业,制定政策激励师生进行横向课题研究,推进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的转化、落地。
3.积极推荐本单位内的创业孵化团队或项目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4.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和项目路演;
5.在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本单位推荐的团队及项目取得优异成绩。
(二)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良好,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爱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与本职工作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第一完成人),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进行转化投入市场应用,或创办企业的;
3.同等条件下,有创办企业入驻学校科技园的、创办的企业获批省级以上科技型企业或获批高新技术企业或成功上市或年产值达1000万以上等条件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参评优秀组织奖请填写《福州大学创新创业工作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件1),参评先进个人奖请填写《福州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于2018年2月1日前报送至阳光科技大厦南206室。学校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单位及个人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认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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