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8〕15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确立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表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课程价值引领,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注重课程发展性和非标准化考核评价,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福州大学第十三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参照2017年新修订的《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7〕17号),已获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者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科,材料包括:(1)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及情况简表;(2)申请书中提及的论文、获奖材料、教材复印件(论文需复印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教材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所有复印材料应经学院查验原件无误后加盖教务科公章;(3)到教务科打印的申报者本人近三年的本科生课表,如为多人合上课程,申报者需在课表空白处注明本人承担课时,打印的课表需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教务科公章。申报材料建议列出目录装订成册。
3.申报材料于4月9日一式二份报送教务科,并将申请表及情况简表电子版发至302435205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教务处将对上报的材料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凡不按要求填写者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并不得进入专家评审范围。
附件1.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略)
附件2.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简表(略)
教务科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