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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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7年厦门地区高校优秀思政工作者的通知

在厦各高校: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系统单项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厦教人[2017]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激励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和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宣扬先进典型,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从厦门地区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和辅导员中表彰20名“优秀思政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厦门地区高校在岗思想政治教师和辅导员(含专兼职辅导员),从事一线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政治立场坚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作卓有成效。

(四)深入班级,关心学生,善于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所带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好学,身心健康,习惯良好,在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形成中发挥带头作用。

(五)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有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和反映本人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总结。

(六)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近两年内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原则上应以曾获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荣誉人员中产生。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一)各高校认真填写《厦门地区高校"优秀思政工作奖”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奖证书复印件、近两年撰写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论文和工作总结各1篇。

(二)各高校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经学校党委审核和在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后,将候选人申报表和及相关材料的书面版(一式7份)以及电子版于 7月20日前寄送到厦门市教育局宣传教育处。

(三)在各高校推荐候选人的基础上,市委教育工委宣传教育处组织高校辅导员协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协作中心对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经市委教育工委联评工作组联评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并报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在思想政治教师队伍中开展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是推进我市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落实好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二)各高校要通过评选活动,树立思想政治教师队伍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思想政治教师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调动和激励思想政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宣传教育处联系人:孔玲玲

联系方式:2135573

材料寄送地址:同安路5号厦门市教育局507室宣传教育处

电子邮箱:jygwxjc@163.com

附件:

1.厦门地区高校“优秀思政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思政工作者”申报表

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系统单项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厦教人〔2017〕9号)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宣传教育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