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5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7号)的文件通知,福建省已启动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选调和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今年我校共有选调生选拔名额35人,其中本科25人、硕士10人,博士不限名额;大学生村官选聘不限名额。经研究决定,现将福州大学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陈少平
副组长:林 生 郑 翔 魏金明
成 员:傅茂松 吴唐风 叶 青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5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7号)的规定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学校2017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学院2017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小组成员名单。一般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
(二)工作流程
1.宣传发动:学校及各学院及时传达选调、大学生村官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2.组织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24:00,请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确保有意向的毕业生都能及时报名。报名者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网址http://xds.fjrclh.com/)填表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申请表》或(《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资格初审:
11月10日-11月30日24点之前,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登陆报名管理系统后台,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福州大学资格审查演示说明”、“学院用户信息表”),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
12月1日-6日,由学院党委根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本学院符合条件的报考人选进行分地区、分类别进行排名,并在学院公示2天(公示电话:0591-22866665),于12月6日12点之前将以下材料报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素质拓展中心206办公室):
(1)各学院2017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2)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推荐工作汇报(主要包括考察推荐过程、主
要做法等);
(3)学生考核评定材料(只针对选调生,详见模板);
(4)学生考核排序表(只针对选调生,详见模板);
(5)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的《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申请表》(一式两
份,按类别、地区排序)、《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一式两份,按地
区排序)。
其中,除材料(5)只需纸质版外,其余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邮箱jyzx206@163.com)。
4.考试资格审查:12月14日前由学校党委负责,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选调计划数1:8比例和沿海山区、男女合适比例推荐人选。学校于12月15日将选调和大学生村官的推荐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于12月17日组织心理健康测试。
5.考试资格公示:学校通过校学生工作处、福建人才联合网站、校就业中心宣传栏,对经省委组织部复审通过拟推荐考试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全体师生可以致电学生工作部(处)(0591-22866665),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整。
6.考试费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者(含博士生)在公示之后,须在12月26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7.发放准考证: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部印章后,于2017年1月6日前发给各相关学院,转交考生。
8.笔试:2017年1月15日下午,在我校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进行统一笔试,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时间为下午2:00-5:10,博士考试科目为《申论》,时间为下午2:00-5:10。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间为下午2:00-3:30。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5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7号)的规定选拔。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资格审查、推荐和考察工作,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期间,各学院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政策问题:22866665、技术问题22866662)。
附件:
1.福州大学资格审查演示说明
2.报考人员排序模板
3.报考人员考核评定材料模板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