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3-17
  • 美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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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科研机构:

    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2016年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和推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发挥我校创新引领作用,提升我校对我省“五新”建设的融合度与贡献度,现将《2016年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通知》(闽发改高技〔2016〕156号)转发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 项目应符合2016年专项重点领域(附件1),属于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联合发布的《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版)》(闽发改高技〔2015〕47号)范围内。

  2. 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创新性和实用性,鼓励与省外科研单位联合,核心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清晰,产品的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需提交2016年度的技术查新报告。

  3. 项目的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示范作用显著,产品具有较大市场容量、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4.应具备实施项目必需的科研设施、技术开发条件和产业化实施能力,有较强团队力量。项目总投资一般在2000万元以上,且资金筹措方案合理、自筹资金落实。

  5. 正在申报国家或省级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互联网经济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化(6·18)专项、重大科技专项,和已承担以上专项未验收以及2014年以来承担过上述专项项目的企业,均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6.省属高校可申报2个项目。

    (福建省发改委网站下载地址:http://www.fujian.gov.cn/zc/zwgk/zxwj/bmwj/201603/t20160310_1152815.htm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基本情况表各2份,其中一份盖单位(学院、科研机构)公章;电子版发至fd.kf@163.com;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4月10日前提交至科技开发部(行政北楼东325室)。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报送2个项目。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2286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