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老师:
现转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照实施办法中的申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11月24日前将全部材料汇总好交到院发展规划办何老师处。注:《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见附件3)
院发展规划办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