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联合厦门部分高校开展
2015年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公益比赛
作品征集通知
一、 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促进优秀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作交流,加强警民沟通,展示警队形象,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拟联合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组织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公益比赛,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传播文明交通理念。
二、 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是全面反映交通管理工作中呈现出的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和谐景象,或者展现广大社会群众遵守法规、推进和谐交通建设的感人瞬间,也可以是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性和警示性教育,作品要主题明确,形象生动,角度新颖,富有冲击力、震撼力和感染力。
三、 组委会成员单位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集美大学
厦门理工学院
四、 参赛对象: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的广大师生。
五、 参赛作品类别:
1.平面作品:海报(招贴画)、漫画等平面公益广告。内容包括交警队伍形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文明交通礼仪倡导和事故案例展示,单幅或成套(不超过6张)均可。报送时交铜版纸彩印A4规格(一式两份),附JPG格式文件及PSD分层格式,成套作品应编号。
报送时,文件统一命名为“作品名称+姓名”组图应在后面增加数字编号。
2.音频作品:广播小品、温馨提示等音频公益广告;作品格式采用WAV编码标准,音频只包含作品内容,时长不超过30秒。
报送时,提交音频光盘(一式两份),光盘面贴标著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
3.视频作品:视频公益广告、微电影、卡通动漫以及舞蹈、小品、相声、地方曲艺等作品。视频公益广告可采用人物实拍(抠像)、卡通、视觉特效等形式制作,公益广告时长规格可为15秒、30秒或60秒;微电影可单独成片也可系列成剧,具有完整故事情节,单片时长不超过5分钟;卡通动漫要求多集、系列动漫、动画片(不少于3集),有故事情节和主体人物形象,故事主线围绕交通安全话题展开,内容健康向上,人物情感饱满,镜头画面丰富生动,每集不超过20分钟。舞蹈、小品、相声、地方曲艺等文艺作品以视频方式报送,时长不超过30分钟。
报送时,提交音频光盘(一式两份),光盘面贴标著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
4.文学文艺作品:包括剧本、小说(含微小说)。
报送时,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A4纸质版(一式两份)
副标注明:“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姓名”。
六、 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
2.作品内容需积极正面,传递正能量。要求作品为原创,严禁抄袭、盗版。
七、 赛程安排
(一)投稿方式及时间
1.截稿时间:2015年6月20日
2.校内投稿邮箱:980508330@qq.com
3.联系人:杨庄琳13960400567
陈波老师15960205595
4.所有作品报送时需同时提交
附件1:《2015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参赛汇总表》- 作品类别+姓名
(二)活动评选阶段
1.时间:7月上旬
2.评选方式:
(1)评选方式:由主办单位和参赛单位各选派2名评委,对作品按照不同类别分别打分;
(2)每个类别作品按总得分情况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颁奖阶段
1.时间:7月中旬
2.地点:厦门高速交警支队
3.内容:颁发奖状、奖金。
平面作品、文学文艺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
音频作品视频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1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500元。
视频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1200元。三等奖1名,奖金800元。
奖金由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提供。
获奖作品将代表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参加全国、福建省的作品评选,若有获奖,一并发给公安部、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颁发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获奖证明。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八、 作品处置权
所有征集作品不退稿,凡入选和获奖作品,主办方将推荐代表厦门参加全国、福建省的作品评选,可用于各类公益活动及其他非营利性用途,不另支付稿酬。
附件1
《2015年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公益参赛汇总表》 |
报送单位: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
序号 | 作品类别 | 姓名 | 班级 | 作品名 | 联系费电话 | 作品图 |
1 | 平面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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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音频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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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视频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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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学文艺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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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与参赛作品一起提交(电子版),重命名为:2015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参赛汇总表》- 作品类别+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