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院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拟招聘2名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不进入事业编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一线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代码:01;
岗位名称: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
招聘人数:2人 ;
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专业不限;
2.中共正式党员,男女不限;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期间曾担任班长、团支书或学校、学院学团组织正部长及以上职务一年以上,并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网站(http://art.fzu.edu.cn/)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院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
(2)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
②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15年6月 17日至2015年7月 1日16:00将《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如:“01—张三”发送E-mail至gymyrs@163.com。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于通过初审的人员学院将发送其准考证至个人邮箱,同时将初审合格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携带各种证件原件及《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接受资格复审。学院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侧重考察岗位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成绩按百分制评分,笔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合格线70分。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院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体检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岗位名称: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年薪约8万元人民币,学院给予办理社保。
五、其他
1.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2.学院纪检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2-3753785。
3.招聘联系人:张老师、游老师
联系电话:0592—3753798;13599918263;15280236175。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15年6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