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重点建设的学院之一。学院位于素有“海上花园”之称的海滨城市福建省厦门市,现有新旧两个院区,老院区坐落于国家AAAAA景区鼓浪屿,新院区位于集美区大学城。学院现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工艺美术等九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在读学生(含研究生)3000多人,专任教师160多名,为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办学综合实力,建设充满魅力的艺术学院,特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工艺美术。
二、人才类别及应聘条件
(1)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海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并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2)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50周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国外知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国内高水平大学教授或相应职务。
(3)学术骨干: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45周岁以下。
(4)青年拔尖人才:福建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福州大学“旗山学者”海外项目(入编)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优秀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35周岁,或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岗位待遇(工资除外)
(1) 安家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岗位奖金
单位:万元
(2)被认定为福建省引进人才的,可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每人每月8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7万元(引进时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为9万元),分5年发放。 (3)被确认为厦门市“双百计划”人才、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人选的可再享受厦门市相关经费资助。
(4)人事关系调入我院者,若入选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双百计划”人才、拔尖人才等,可享受厦门市医疗、养老、住房、税收、子女入学等多项优惠政策。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
邮政编码:361024
联 系 人: 张老师
E-MAIL:hyzs2570807@126.com
联系电话:0592-3753798 0592-375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