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社科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教科[2015]28号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科研能力与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刊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指定的刊物、及被SCI、EI(核心版)、SSCI、A&HCI四大检索系统收入的学术论文。 艺术及体育学科必须发表在《美术》、《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文艺研究》、《体育科学》、《教育研究》刊物上。
(2)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
(3)主持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国家其它部委项目。
3、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者须填写《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于2015年5月12日前报送校社科处。
2、校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人选。
3、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附件:
校社科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