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接校《关于做好基层党建四个制度修改意见的反馈工作通知》,请各支部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讨论《福州大学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办法(讨论稿)》、《福州大学教工党支部工作若干规定(讨论稿)》、《福州大学学生党支部工作若干规定(讨论稿)》和《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讨论稿)》等四个制度(见学院支部书记群文件),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组织党员学习讨论情况、修改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学院党办。(电子邮箱:771931712@qq.com)。
院党办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