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勉进取、发奋成才,表彰毕业研究生中的品学兼优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表率和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二○一四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春季)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一四届全日制春季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学院2014年春季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国爱校,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思想进步,品行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2.学习成绩优良,没有补考科目,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获得规定的总学分,学位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论文评阅及答辩评定结果应为良及以上等级。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诚信治学,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5.在规定学习期间,未曾受到行政或党、团组织警告以上处分。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或更高级别的先进个人称号(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院研究生会、党支部、班级),担任研究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及以上)一学年以上,表现突出,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3)在科研和论文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在“一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取得重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在校级以上的各项竞赛中获得名次。
7.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特别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国家级重要学术竞赛或展览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可不受上述条件2限制,可申请破格参评。
四、时间安排
学院学生工作组初评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至3月20日;学院审核及网络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3月25日。
五、注意事项
1.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应填写《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及电子版),附成绩单复印件、《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复印件(盖学院党委印章),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审查、汇总,并填报《二○一四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春季)初选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2.打印件及复印件全部采用A4格式。
3.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要在各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要公开,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推荐资格。对已发证书的,学院将追回证书。在毕业离校前若有不符合院优秀毕业生条件的表现,学院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件:1.《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
2.《二○一四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春季)初选名单汇总表》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