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ADC2013-10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以最低价中标方式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招标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邮政编码:361024 。
3、招标项目名称: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集美校区2013年教师临时公寓室外道路工程
4、招标项目地点:厦门集美文教区
5、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3.12 ;资金来源: 自筹
6、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集美校区教师临时公寓室外道路工程,总投资额约:16万元。
7、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 最低价中标的方法 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均可领取招标文件。
8、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
9、投标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 12月 23日至 2013 年 12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地点: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基建办(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投标人应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登记投标报名表。
11、收取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 12月30日,上午 8:30时至 9:00时;地点: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号教学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投标人应携带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投标。
12、开标时间:2013年 12月30日,上午 9:00;地点: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号教学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
13、有关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人联系。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严晟 ;电话: 6278708,13779993703 ;传真: 0592-3753797 。
1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adcxm.com )上发布。
招标人: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林志强 。
日期: 2013 年 12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