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6-25
  • 美院记者
  • 阅读量: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我院师生参展作品于2013年8月15日-17日提交到学生科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3〕15号)转发你们,请各高校认真按照通知要求,于8月20日前将本校推荐的参赛作品(每校每个项目限报2项)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参赛作品报名表”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我委将按照作品形式分类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决赛。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谢秋运;联系电话:0591-87091278;电子邮箱:xcb87091278@163.com;通信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邮编:350003。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中央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13〕4号)、《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政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承办单位: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网络媒体支持: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

       二、大赛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促进广大干部师生树立勤俭廉洁意识,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引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活动以“中国梦•廉洁情”为主题,从高校师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清风,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大赛流程

       1. 初赛。初赛由各高校参照大赛规则自行组织。各高校(含教育部直属高校)于8月20日前向所在省(区、市)教育部门报送复赛参赛作品。每所高校每个项目限报2项。

       2. 复赛。复赛由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参照大赛规则组织实施。各地于9月15日前,按照作品形式分类报送至决赛承办单位。每个项目限报作品10项。

       3. 决赛。决赛由大赛承办单位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4所高校分别负责组织,教育部思政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决赛阶段,将在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专题展示页面,由网友进行评价及投票,投票结果作为最终成绩重要参考因素。

       4. 优秀作品展。优秀作品展由大赛承办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负责组织,对高校廉政文化优秀创作成果进行展示宣传。

       五、时间安排

       1. 初赛:6月10日—8月20日

       2. 复赛:8月21日—9月15日

       3. 决赛:9月16日—9月30日

       4. 优秀作品展:11月

       六、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 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决赛由东北大学负责组织。

       2. 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决赛由郑州大学负责组织。

       3. 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含大赛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每高校可向所在省(区、市)报送2项,每省(区、市)可向决赛承办单位报送10项(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主题设计项目不计入艺术设计类作品数)。决赛由湖南大学负责组织。

       4. 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决赛由天津大学负责组织。

       七、表彰奖励

       大赛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含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并结合各地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八、作品报送

       初、复赛作品报送以各地各高校要求为准,决赛作品请各地参照各类参赛作品报送要求(附件1)分省分类集中报送至决赛阶段各承办单位,报送时请标注“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字样,报送时请同时报送报名表(附件2)。

       教育部思政司联系人:周全,010—66097336。

       表演艺术类报送至东北大学。联系人:马莹,13898853960,024—83687391,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东北大学学生处,邮政编码:110819。

       书画摄影类报送至郑州大学。联系人:房华东,15936210569;刘涛涛,13598005190,0371—67781612,邮寄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学生处,邮政编码:450001。

       艺术设计类报送至湖南大学。联系人:肖洋,13574842813,0731—88822405,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邮政编码:410082。

       网络新媒体类报送至天津大学。联系人:韩远彬,13752786465,022—27407083,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学工部9楼312室,邮政编码:300072。

       九、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 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大赛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有关媒体进行专题展示,并进行现场集中展示。

       3. 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在大赛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附件:

       1.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2.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