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总支)、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团工委:
一年来,在校党委和团省委领导下,我校共青团组织和学生工作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也在各项工作中,努力工作,奋发有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继续教育(工程技术)学院具有本、专科学历的全日制在校生,青年教职工、专(兼)职团干、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二、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
(二)先进个人(学生):十佳大学生、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三)先进青年工作者(教师):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创新与创业名额各占一半)、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先进工作者(政工干部)、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三、评选比例:
“十佳大学生”、“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十佳学生干部”以及“十佳共青团干部”候选人,每个学院均可推荐一名;五四红旗团支部约占全校团支部总数的8\\\\\%,先进班级约占全校班级总数的8\\\\\%;先进个人数本一批约占全体学生总数的10\\\\\%,在校级学生组织中,先进个人数约占校级学生组织学生总数的10\\\\\%,五四红旗团支部约占校级学生组织团支部总数的15\\\\\%,本一批以外占全体学生数的8\\\\\%,研究生约占研究生人数的5\\\\\%(一年级不超过20\\\\\%;其中优秀共青团员占35\\\\\%、三好学生占15\\\\\%、优秀共青团干部占25\\\\\%、优秀学生干部占25\\\\\%)。2012年9月以来,在学校“团支部立项”、“我的班级——我的爱”和“文明班级” 评选活动中获奖的团支部(班级),在先进集体评选中优先考虑,在先进个人评选中名额分配上适当倾斜。
“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学生数大于2000人的学院各项均可申报1人,学生数不足2000人的学院可择一申报1人。
“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社团推荐。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推荐人名额比例进行评选,经审核,不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四、评选时间:
各学院各单位须于4月10日前把所有相关材料送交评选先进工作办公室(素拓301室)进行评审。个人及集体的《十佳学生个人候选人汇总表》、《先进花名册》、《先进审批表》一式两份。“十佳大学生”、“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共青团干部”、“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先进工作者”和“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的推荐材料(推荐表、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二份,学生先进个人要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各一份)。所有相关先进推荐材料电子版发到314372611@qq.com。联系人:郑跃国,联系方式:18259057169。
五四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先进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下设评选先进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素拓301室)。
附件:1.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各学院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相关表格
福州大学
2013年3月28日
抄送:校党委组织部,团省委学校部。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1:
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校级先进集体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五四红旗团委名额三名)。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履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备忘录》,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
(二)主题活动好。有一项特色工作。在学校组织的党团活动中,特别是团支部立项活动中效果明显。
(三)团的工作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科技、文化艺术、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有显著成效。团籍注册率达100\\\\\%、大一、大二注册青年志愿者人数和红十字会会员应达到90\\\\\%。
(四)团支部荣誉感强,年度无任何校级处分。
三、先进班级条件
(一)班级两委组织健全,班子成员在各方面均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组织全班同学参加校园文明建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形式各样的活动。
(三)班集体荣誉感强,年度无任何校级处分。
(四)大一、大二注册青年志愿者人数和红十字会会员应达到90\\\\\%。
(五)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占全班人数18\\\\\%以上。
先进个人条件(学生)
一、十佳大学生条件
(一)参照“三好学生条件”。
(二)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科目,曾获校级以上表彰。
(三)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获得省级和省级以上荣誉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四)个人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
(一)参照“优秀团干条件”,是现任团支部书记。
(二)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科目,曾获校级以上表彰。
(三)熟悉支部团务工作,组织的团支部主题活动有特色、有影响。所在支部在2012年度团立项工作中获奖。
(四)个人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三、十佳学生干部
(一)参照“优秀学干条件”,入学以来没有重修科目,曾获校级或以上表彰。
(二)现任校(院)学生会主席或班长(正职),任期满半年以上,工作表现突出。
(三)优先条件参照“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四)个人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四、十佳共青团干部
(一)参照“优秀团干条件”,入学以来没有重修科目,曾获校级或以上表彰。
(二)担任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团干部或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任期满半年以上;政治觉悟高,工作表现突出。
(三)优先条件参照“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四)个人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五、三好学生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福大三种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秀,2012年学年每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在所在专业人数前30\\\\\%以内,无不及格现象,且至少一个学期学习成绩处于所在专业前10\\\\\%。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专科生除外)。
(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精神。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六)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六、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四)获得过校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
(五)学习成绩优秀,2012年学年每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在所在专业人数前50\\\\\%以内,学习成绩处于所在专业前30\\\\\%,无不及格现象。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专科生除外)。
七、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热爱团的岗位,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三)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2012年学年每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在所在专业人数前50\\\\\%以内,学习成绩处于所在专业前30\\\\\%(工作突出者,成绩可适当放宽要求)。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专科生除外)。
(五)必须是现任共青团干部。
八、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福大“三种精神”。
(三)热心担任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2012年学年每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在所在专业人数前50\\\\\%以内,学习成绩处于所在专业前30\\\\\%,(工作突出者,成绩可适当放宽要求)。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专科生除外)。
(五)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六)必须是现任学生干部。
九、先进青年工作者条件
“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
(一)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职工。
(二)亲身参与指导“挑战杯”等创新与创业类活动,且所指导的队伍取得良好的成绩。创新与创业类活动受省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指导老师可优先考虑。
“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先进工作者”
(一)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职工。
(二)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在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老师。
“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一)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职工。
(二)现校(院)社联注册的社团指导老师,且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发展、社团运作,扩大社团影响力,并取得良好绩效,取得星级社团的指导老师和受省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指导老师可优先考虑。
附件2:各学院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