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校美院[2020]39号
为做好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与意愿,由学生自主进行选报。若某专业选报人数超过拟接收人数的,遵从“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专业分流。
(三)专业(或专业方向)接收人数按当年分配名额执行。
二、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长: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二)成员:院长助理、各系负责人、教务科相关人员
三、专业分流对象
对象:所有按大类招生的新生;因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异动且未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
注:(一)台港澳学生直接进入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二)跨大类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均必须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工作。
四、专业分流(或专业方向)程序
(一)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名额
备注:以上各专业接收人数均不含台港澳学生人数。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体依据,对有违规违纪等情况的予以减扣绩点。
1.学业成绩以教务部门提供为准,所有学生按学分绩点计算。
2.违规违纪等情况予以减扣绩点以学生科提供为准。
(三)专业分流工作及流程
1.公布各专业简介(含办学条件、就业方向、所学专业课程等)。
2.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学生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入“各类申请”进行志愿填报。
设计学类分为九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生依据个人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与意愿,依次填报九个专业(或专业方向),九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填满且不重复方可提交志愿。志愿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谨慎填报。
美术学类分为四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生依据个人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与意愿,依次填报四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四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填满且不重复方可提交志愿。志愿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谨慎填报。
3.专业分流结果公布。
(四)专业分流原则:根据“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计算机自动匹配进行专业分流。因名额限制而未能满足所填第一专业志愿的学生,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专业分流志愿的先后顺序编入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五)专业班级编排:进入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雕塑专业的学生,依据学生综合成绩及男女比例等因素进行班级分配。
(六)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专业分流结果由教务处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专业分流结果核定后修读时间
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教务处核定,学生从大一下学期起须按核定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八)其它
若因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或入学)后编入下一年级进行专业分流。
五、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