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1-14
  • 美院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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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等教学改革建设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等教学改革建设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的立项研究情况,巩固、整合和优化已取得的成果,并从中挖掘一批集创新性、实践性、特色性于一体的改革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等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精品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具体名单附后。

二、结题审查内容

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确定的总体建设目标和研究内容审查总体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成果推广应用的幅射范围及其在教学实践中的反馈效果、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三、结题审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精品课程项目结项报告书》;(2)撰写高质量的课程建设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3)授课录像:不少于4课时的教师课堂授课录像。录像应体现出教师的主要教学特色,并有相应的师生课堂互动内容。(4)使用相关线上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生成精品课程教学网站。

(二)、各系部11月29日上午11点以前将有关材料(结题报告书、项目总结及有关附件、结题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教务科,电子版汇总后发至:413707125@qq.com(文件名为:精品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系)。

(三)、学院成立检评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给出明确的检评意见(优、良、合格、不合格),结项审核结果可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取消立项等三种结论。按期提交的项目如未通过审核,可申请延期,经修改完善后在下次组织结项时再次提交申请;超过执行期(执行期为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及已经申请延期的项目如未通过审核,则直接取消该立项项目。

(四)、因研究内容具有周期性、独特性等原因导致研究成果尚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一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附件:1、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等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立项结题名单

                       2、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等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3、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等教学改革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4、项目延期申请表

                       5、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教务科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