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9〕9号
各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科研水平、激发创新意识和培养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学生接触并了解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前沿趋势,增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锻炼学生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校决定启动第二十五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二十五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项目内容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撰写报告、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读本科生,原则上以2016级和2017级学生为主。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每个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只作为项目成员可以参加两个项目(含未结题以及结题不合格的项目)。
4.每个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联合组队申报。
三、项目指导教师资格
1.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
2.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含2017年以来校级及以上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项目)。
3.优先支持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及学科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的指导教师。
四、项目来源
本计划鼓励学生自行选定研究项目。申报项目主要范围为: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创意、创新、创业等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学科竞赛相关项目;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五、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2021年5月止)。
六、项目申报
1.有意向申报创新训练项目者可自行与指导老师联系,鼓励本科生积极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2.学校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将予以重点支持和资助,2019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从第二十五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选拔产生,学校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3.第二十五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4月1日止,请申报项目的本科生在规定期限内下载并填写相关的立项表格(见附件),2019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学院教教务科陈波老师处汇总(电子版材料发邮箱:351063122@qq.com, 项目申报文件及文件夹命名格式:学号+姓名+项目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填写: |
《2019年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1); 创新训练项目应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申请表》(2019创新训练项目)(附件2); 创业训练项目应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申请表》(2019创业训练项目)(附件3); 创业实践项目应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申请表》(2019创业实践项目)(附件4); 项目选题来源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的创新训练项目还应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选题来源情况一览表》(附件5)。 |
4.请各学院SRTP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后的项目择优进行认真排序汇总,填写《福州大学第25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附件6),各类表格的纸质版于2019年4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逾期将不予受理,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jwcsjk@fzu.edu.cn,项目申报文件及文件夹命名格式:学号+姓名+项目名称。
5.学校将依据学院审核和排序情况,择优遴选申报项目进行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终审答辩,答辩时间初定2019年4月11日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项目资助经费
1.国家级项目:10000-20000元;
2.省级项目:5000-10000元;
3.校级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理工科类2000-3000元、文科类1000-2000元;
(2)创业训练项目:1000-2000元
(3)创业实践项目:2000-3000元
根据学校会议精神和2019年度“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要求,原则上除特别说明以外,2019年度本科教学各类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校级教研教改经费、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经费、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各级各类创新实验班经费、专业认证经费)从各学院“双一流”经费列支。本期立项的校级项目和国家级、省级项目配套经费从各学院“双一流”经费列支。
八、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1.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对项目经费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
2.项目经费由学校计财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总额。具体报销程序:学生签字后的开支发票经指导教师审查所用经费并签字,校级、省级及以上项目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学生到校计财处报销。
3.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化学试剂等)、低值品等购置费;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资料费、加工费、打印费等;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包括来往车票、住宿费)等。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第二十五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申报立项工作。
本次申报所有表格请务必使用通知附件中的表格。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