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鹭潮青年教师奖评选办法

时间:2014-12-04 点击量:

     为了全面提升我院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在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任务中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青年骨干教师,特制订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鹭潮青年教师奖评选办法。
    一、奖励名额:3名
    二、奖励标准:每人奖励一万元,并资助 半年至一年海外学习经费三万元(海外学习经费须在获奖后两年内使用完)。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在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师(含院聘教师),评奖当年年龄40周岁或以下。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一年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64学时以上(需教务科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测评成绩良或以上(需教务科出具相关测评成绩)。
    3、积极参与学院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学院教学基本建设,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近五年在本院工作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优秀奖;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近五年在本院工作期间,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入选全国美展;或指导研究生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指导本科生在正规期刊(有CN编号)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或创作成果:近五年在本院工作期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项目;或在省部级及以上美术设计展赛、社科奖励中获奖;或入选全国美展(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6、以上五条评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如获得国家级奖励(全国美展须铜奖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级科研或教改项目,可以破格申请。
    四、
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以及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
    3、申请的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4、如当年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达不到3人,奖励名额可以不满额。
    5、鹭潮青年教师奖原则上不重复评奖。如评奖当年评奖名额未满,申请人有突出成就,可再次申请,往年评奖使用过的评选材料不得再用。
    五、
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老师自愿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学院成立鹭潮青年教师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排序,提出提名人选。
    3、学院党政会议研究,通过拟获奖人选。
    4、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六、
评选时间:原则上每年6、7月进行评选,9月10日教师节进行颁奖。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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