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闽教科〔2025〕15号文,为做好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每个学院限报1项。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每个学院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四)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所在高校推荐指标。
(五)此项目结题需要项目负责人至少在CN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且论文要求署项目资助号),或至少获得1项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授权专利(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发明人,专利权人是福州大学,且申请日期需在项目执行期内)。
三、项目申报管理要求
(一)坚持质量原则。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推荐项目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导向。
(二)加强项目审核。要加强对项目申报人及其研究内容的审核工作,包括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等方面审查,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三)保障经费支持。我校对推荐并立项的一般项目等给予资助3万元经费。省级财政将对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2024年是5万元),我校对推荐并立项重点项目给予7万元配套经费。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科研平台、团队、项目等立项工作的参考因素。
四、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严格按《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3)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申请书中项目起止年限填写:2026年1月-2028年8月;“七、经费预算”栏中一般项目总投资为3万元,“1、项目直接费”中填3万元,“2、项目间接费”中只能填0;重点项目预算安排请按实际申请金额参照附件1格式填写。
3.申请书中“九、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意见”请各单位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按要求盖章(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十、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审查意见及经费承诺”一栏已经填好,不用修改,此栏的盖章处留空。
五、各学院(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做好本单位的项目评审工作,限项申报,并且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秘书汇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5份;
2.《2025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已排序)》(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经学院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科技处;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汇总表Excel版和已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
3.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说明(加盖学院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专家组名单请画表格)、公示情况等;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Word版);
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8日(周二)下午16: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院科研办联系人
李朝 电话:22865525
邮箱:1294680224@qq.com
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4房间
院科研办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