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州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4 点击量: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双一流”建设大局,学校决定立项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点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心工作及《福州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组织申报,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加强实践”为原则,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目标,努力提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能力,强化项目内涵建设。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本年度拟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含5种类别,分别是: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本年度拟立项60-70项,从中择优遴选一批重点项目。

(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重点围绕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培养环节、质量保障建设和国际化等方面,总结先进的教育理念,推广教学实践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和途径,提出改革思路,为省级和国家各类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做好准备。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教学实践积累,一般应为研究生导师,熟悉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最新发展形势。立项项目应具有较好的教学实践积累和研究基础,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良好的实践意义和示范作用。

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和教学实践积累,了解所申报领域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内高校的成熟经验和经典做法,能结合本校本院本学位点实际,提出改革思路。一般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申报,一般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

(二)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育人作用,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有关精神,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改革,促进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组织模式、教学方法创新。具体包含以下两类课程:

一是研究生精品课程。遴选若干受益面较广的校级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交叉学科课程进行建设。鼓励各学院以优势或特色专业课为重点,挖掘专业课的思政内涵,努力实现以专业知识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有效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思政类“金课”。

二是在线开放课程(MOOC)。遴选对象为我校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研究生专业课程,适合网络传播,教学活动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在线课程建设应按照知识点拍摄高质量的教学视频,视频应包含知识传授、互动研讨和实践教学等内容,每个知识点应配套学生掌握情况测试环节。结题前,所建设的课程能在MOOC教学平台上使用。 

申报的课程须是我校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每届修读研究生人数应在10人以上,同等条件下支持受益面大的课程。课程项目的负责人应是该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学效果良好。每位教师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三)优秀教材建设项目

充实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和手段,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研究生教育影响力,鼓励我校教师出版高水平研究生教材。

申报教材须为我校研究生课程的配套教材,教材名称应与课程名称基本一致,且一般应经过3年及以上的讲义试用,重点资助研究生核心课程、学位课程和全校素养类公选课程的配套教材,优先支持拟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且为研究生教材的著作权所有者(第一作者),需完成部分书稿。每人限申报1项,同一套教材申报两次未获立项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5〕5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学校研究生培养与社会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紧密结合,切实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学校设立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培养基地主要侧重于福建省“六四五”产业新体系。

培养基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培养基地合作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认同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理念,在所属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合作单位已与学校或牵头建设学院签订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合作协议;合作单位应具有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条件,能够同时接纳一定规模的研究生实践学习。(2)培养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研究生导师,有较强的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培养制度健全,能够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学习的要求;培养基地劳动保障设施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健全,能够保障研究生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较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历和实践基地建设管理经验。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及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6]8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完善,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建设,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教学体系,学校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入选案例库应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入选案例库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案例库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2)案例叙述清晰、分析准确、结构严谨,并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本专业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3)案例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须在相应课程的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填报相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5),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2019年度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尚未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单位初审。学院组织初审,并向学校推荐,提交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宁缺毋滥,保证立项质量,确定拟立项项目。

4.结果公示。拟立项项目由研究生院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说明理由与事实依据。接到异议材料后,研究生院负责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研究生院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5.立项建设。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立项建设。

四、建设管理

1.各学院应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并给予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经费资助,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所需的经费需求。

2.获批校级立项的项目除了可获相应教改立项绩效外,学校还将视申报质量和进展情况酌情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或奖补经费。

3.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研究生院将按照项目承诺等组织项目的管理和验收。项目结题评审不合格者三年之内不得申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于10月18日上午11时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2880873@qq.com,各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行政北楼西311,联系人:秦老师,电话:0591-22865505

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和优秀教材建设项目,行政北楼西317,联系人:石老师,电话:0591-22865511

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行政北楼西307,联系人:徐老师、康老师,电话:0591-22865503

院科研办:巫老师 电话:0592-3753773


附件1  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附件2  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附件3  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优秀教材建设项目)

附件4  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附件5  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

附件6  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院科研办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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