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艺术类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与意愿,由学生自主进行选报。若某专业选报人数超过拟接收人数的,遵从“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专业分流;
(三)专业(或专业方向)接收人数按当年分配名额执行。
二、专业分流对象
我院美术学、设计学2025级新生;因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异动且不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跨大类转专业成功的学生也须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工作。
三、专业分流(或专业方向)程序
(一)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名额
大类专业名称 (人数) |
序号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各专业或专业方向 拟接收人数
|
美术学类 (110人,含港澳台1人) |
1 |
雕塑 |
38 |
2 |
绘画(中国画方向) |
18 |
3 |
绘画(油画方向) |
18 |
4 |
绘画(漆画方向) |
18 |
5 |
绘画(版画方向) |
18 |
设计学类 (554人,含港澳台8人)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106 |
2 |
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方向) |
106 |
3 |
产品设计(可穿戴时尚产品设计) |
34 |
4 |
工艺美术(陶瓷艺术方向) |
32 |
5 |
工艺美术(工艺雕塑方向) |
32 |
6 |
工艺美术(漆艺设计) |
32 |
7 |
环境设计 |
106 |
8 |
数字媒体艺术 |
106 |
备注:
1.产品设计(可穿戴时尚产品设计)采用3+1模式,第三学年在晋江校区学习生活;
2.以上各专业(专业方向)接收人数均不含台港澳学生人数。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百分制)
综合成绩=本人绩点÷本大类专业最高绩点×100;
(三)专业分流工作及流程
1.公布各专业简介(含办学条件、就业方向、所学专业课程等);
2.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学生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入“各类申请”进行志愿填报。
设计学类专业或专业方向,共计八个,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特长与意愿,依次填报八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八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均需填满,且不重复方可提交志愿。志愿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谨慎填报;
美术学类专业或专业方向,共计五个,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特长与意愿,依次填报五个专业或专业方向,五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均需填满,且不重复方可提交志愿。志愿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谨慎填报。
3.专业分流结果公布
(四)专业分流原则
根据“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计算机自动匹配进行专业分流。因名额限制而未能满足所填第一专业志愿的学生,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专业分流志愿的先后顺序编入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五)专业班级编排
进入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雕塑专业的学生,依据学生综合成绩及男女比例等因素进行班级分配。
(六)修读时间
专业分流结果经教务处核定公布后,学生从大一下学期起按核定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七)其它
若因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或入学)后编入下一年级进行专业分流。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