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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时间:2022-03-29 点击量:

根据《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福大研〔20225 号)、《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细则》(福大研〔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 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第二条 复试及模拟时间

(一)模拟复试演练

41日(周10:00开始,一志愿考生网络模拟复试。

(二)正式复试

43日(周9:30开始复试,分成美术组美术学与美术)设计学组、艺术设计组(第一艺术设计组(第二,共4组进行远程视频复试。

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如有需要可能延长至晚上。

44日(周8:30开始复试,美术组美术学与美术)艺术设计组(第一艺术设计组(第二,共3组进行远程视频复试。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如有需要可能延长至晚上。

第三条 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招生计划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1.我校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线要求。

(二)复试比例

原则上按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3参加复试人数按照待录取人数×复试比例计算,并四舍五入,初试分数相同都进入面试。美术学一志愿合格生于招生计划,先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后若出现不合格情况,再做计划调整。(具体待通知)

)招生计划

1.学院统筹考虑学位点建设情况、导师数、科研项目、生源等情况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校研究生院审查后已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详细招生计划如下:



2.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分专业一志愿复试名单和复试分数线。各专业计算复试考生人数时,已将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扣除该专业接收的推免生数后,再按相应的复试比例计算。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校研究生院上报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第四条 复试平台及软硬件环境准备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选择“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同时选择腾讯会议系统软件作为备用系统,考生须在独立、无干扰场所,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考生如有困难,应及时向学院反映。其它情况详见《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第五条 提交复试相关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和学业能力证明和其他相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文件名:1.姓名+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文件名:2.姓名+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学院开具的在读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验证报告或备案表,网址:
http://www.chsi.com.cn】【文件名:3.姓名+学籍学历材料】
4.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文件名:4.姓名+成绩单】
5.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文件名:5.姓名+证书材料等】
6.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文件名:6.姓名+承诺书与考场规则确认书】
7.考生亲笔签字的《福州大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文件名:7.姓名+资格审查表】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文件名:8.姓名+考核证明表】
9.其他材料(按需提交):
(1)报名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4)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以上材料通过网络方式提交至“面试系统”,同时打包发送至邮箱
766292726@qq.com(压缩包及邮件文件名为:序号-姓名,序号详见考生邮箱),第一志愿考生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上午10:00。学院将严格核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并将相关材料备份存档。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第六条 复试
(一)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等内容,主要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复试成绩组成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各项组成分数和考核内容如下:
1.外语10分(面试):用英语自我陈述,时间约为3分钟。
2.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测试90分(面试)。
(三)复试其他要求
1.考生的复试顺序和复试试题将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2.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将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记录。
3.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1.我院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学院将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 70%+复试成绩* 30%。
3.学院将及时把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学院要求提交,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八条 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九条 录取办法
(一)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分专业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的专业创作类科目成绩、初试专业理论类科目成绩,成绩高者被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情况及拟录取名单应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复试结果和名单等材料将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院。
(二)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十条  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将在网站上“招生信息”下的“研究生招生”(
http://art.fzu.edu.cn/html/zsxx/yjszs)栏目,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方案和工作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和总分等)、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总成绩和学院录取意见)、学院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十一条  复试录取的监督和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其它说明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和体检报告纸质材料于4月10日前寄到我院(以邮戳为准),快递请采用EMS或顺丰。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号楼104室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收件人:黄老师,电话:0592-3753773。
第十三条:咨询及申诉渠道
1.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92-3753773。
2.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92-3753808,联系人:林老师,邮箱:
734404693@qq.com
附件:
1.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3.福州大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4.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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