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2 点击量:

校招考〔2019〕6 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1.2020年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要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推免工作产生应试倾向。

2.各学院要切实发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推免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下达的名额,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学校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学院推荐工作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工作情况要以适当的形式向本单位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

3.推荐工作按《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一,福大研[2018]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对照学习、严格执行。

4.对非英语专业的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艺术类按校内大学英语二级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门 

成绩要求

备 注

文科类

74

不含建筑学、风景园林、城市规划专业

理工类

68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城市规划)

74

五年制专业

工业设计

78

艺术类(音乐)

68

校内大学英语二级考试

艺术类(美术)

78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二、名额分配

按照国家最新文件精神,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了各学院推免生名额(附件二)。

三、考核工作

1.推荐工作须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各专业的考核比例一般为推免名额的1:1.2至1:1.5之间,具体考核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自行确定,并在推荐工作方案中明确和公布。推免指标为1人的专业,允许选拔两人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进行差额。考核名单根据各专业的学生申请和考核人数按本专业同年级学分绩点的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核工作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特别注意,在进行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时,应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申请者的成绩。若各学院或各专业未能完成相应指标的,由学校收回做为全校的预留指标。

2.按照《实施办法》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如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数确实超出下达的名额,学院可作为候补对象上报,并注明候补顺序。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学院应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德育测评体系,认真审核学生申请表(附件三)中有关内容,酌情加德育分。国家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审核,详见《实施办法》。要点如下:

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学生凭本校本专业三位正教授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专家审核小组做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学院组织全程录音录像的公开答辩、学生参加综合能力面试考核→答辩结果公示→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意见上报学校

4.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推免条件、推荐和接收程序原则上按学校推免规定和团中央关于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研究生支教团属特殊政策专项计划,限推本校,推免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鉴于其遴选的特殊性,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支团综合能力考核比例为推免名额的1:1.2至1:2之间,且综合测评成绩占比调整为:绩点降至70%、综合能力成绩升为25%、德育成绩5%不变。若自愿申报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人数少于教育部下达的推免指标数,可放宽现定条件学分绩点要求10%,校内英语四级考试(艺术类按校内英语二级)要求降低5分,须择优遴选推免生。

四、时间安排

1.9月18日前学院报送推免生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

2.9月21日前学校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3.9月25日前学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通过教务处系统打印《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四)。确属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由学院提供《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情况说明表》(附件五),同时附相应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发送电子文档至:482425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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