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级本科艺术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与意愿,由学生自主进行选报。若某专业选报人数超过拟接收人数的,遵从“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专业分流;
(3)专业(或专业方向)接收人数按下表名额执行。
二、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礼建 刘玉龙
副组长:林金强 张 健
监 察:王海龙
成 员:万吉欣 田合伟 苏国伟 李 双 陈圣燕 陈振兴杨绍浩 林 伟 林建斌 袁 燕 梁 青 黄晓瑜
三、专业分流对象
1、所有按大类招生的2023级学生;
2、因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异动且未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
①台港澳学生直接进入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②跨大类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均必须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工作。
四、专业分流(或专业方向)程序
(1)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名额,下表为各专业(专业方向)拟接受人数分配表
大类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专业接收人数 |
美术学类 |
1 |
雕塑 |
36 |
2 |
绘画-中国画 |
20 |
3 |
绘画-油画 |
20 |
4 |
绘画-漆画 |
20 |
5 |
绘画-版画 |
16 |
设计学类 |
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0 |
7 |
视觉传达设计 |
84 |
8 |
产品设计 |
84 |
9 |
工艺美术-陶瓷艺术 |
25 |
10 |
工艺美术-工艺雕塑 |
25 |
11 |
工艺美术-漆艺设计 |
25 |
12 |
环境设计 |
84 |
13 |
数字媒体艺术 |
84 |
备注:①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采用3+1模式,即第三学年在晋江校区学习生活;
②以上各专业接收人数均不含台港澳学生人数。
(2) 成绩计算办法(百分制)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本人绩点÷本大类专业最高绩点)×100
(3)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 2024年1月10日前,公布各专业简介(含办学条件、就业方向、所学专业课程等);
2. 2024年1月18日前,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学生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入“各类申请”进行志愿填报;
设计学类分为八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生依据个人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与意愿,依次填报八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八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填满且不重复方可提交志愿。志愿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谨慎填报;
美术学类分为五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生依据个人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与意愿,依次填报五个专业(或专业方向),五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填满且不重复方可提交志愿。志愿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谨慎填报。
3.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1月18日前,系统从当日零点开始开放至当日下午15:30截止。
4.专业分流结果公布时间:2024年2月8日前。
(4)专业分流原则
根据“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计算机自动匹配进行专业分流。因名额限制而未能满足所填第一专业志愿的学生,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专业分流志愿的先后顺序编入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5)专业班级编排
进入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雕塑专业的学生,依据学生综合成绩及男女比例等因素进行班级分配。
(6)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专业分流结果由教务处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7)专业分流结果核定后修读时间
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教务处核定,学生从大一下学期起须按核定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8)其它
若因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或入学)后编入下一年级进行专业分流。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