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校教〔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学分认定的申报对象为2022级本科生
二、学分申请认定时间
学生于2025年9月29日前向辅导员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受理一次。学生在校期间只可以申请记载成绩一次,且成绩一经审核通过并记入成绩档案后,学生不得申请撤消或更改。学校实行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检查制度,定期对记载的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项目原始分进行检查。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并按作弊处理。
三、学分认定范围
1.学科竞赛获奖,需为获省部级以上“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项目”(校教〔2022〕1号);
2.大学生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公开发表的作品和成果(论文、知识产权、科技成果);
4.大学生个性素质拓展(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培训等)。
详见 《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校教〔2024〕7号)https://jwch.fzu.edu.cn/info/1095/12993.htm
四、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与成绩记载方式

如:学生累计项目原始分值为7分,记载成绩为良好;累计项目原始分值为5分,记载成绩为中等;累计项目原始分值为3分,记载成绩为合格。
五、学分认定流程
1.学生本人申报。学生填写附件1《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汇总表》(2025年版),纸质版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至辅导员处初审。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邮箱:351063122@qq.com ,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24点前。
2.教师审核。指导教师或辅导员对学生所申请的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3.学院审核。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审核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科(图展中心211)。按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申报的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项目及原始分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
4.成绩登记与录入。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学院教学办将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项目记入学生学籍成绩档案的课程名称为《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课程》(2学分),成绩记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纳入课程绩点计算。
六、附件
1.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2025年版)
2.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汇总表(2025年版)
3.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校教〔2024〕7号)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25年9月22日